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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发布时间:  2024-03-29 17:00:00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阅读量:

1.《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征集结果。2024年1月31日,书面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6日,面向国家局垂管局,各市、县(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及部分涉粮企业征求意见,同时在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3月31日,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1条,采纳或部分采纳9条,未采纳2条。

未采纳意见建议:一是自治区发改委建议将第六条调整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不再区分基础目录和补充目录。未予采纳的理由是“新出台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依然列基础目录和补充目录。”二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议将第八条中:粮食和储备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修改为“10个工作日”理由是目前国家按20个工作日执行。未采纳理由为“与国家局《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保持一致。”

2.《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征集结果。2023年1月31日,在局机关内部各处室、单位征求意见。2月6日,面向各市、县(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及部分涉粮企业征求意见,同时在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3月31日,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

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集结果。2023年1月31日,向财政厅征求意见基础上,在局机关内部各处室、单位征求意见。2月6日,面向各市、县(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及部分涉粮企业征求意见,同时在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3月31日,所有反馈单位(含宁夏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对《实施细则》均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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