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欢迎您 2020年9月18日 17:57:47 星期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储备粮储存资格认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8 17:49:47 来源: 粮食储备处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取消“储备粮(原粮)承储资格认定”和“储备粮(成品粮、食用油)承储资格认定”两个行政许可事项,自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9月25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20     宁ICP备19000453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