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3]-115号
项目名称: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及优质粮油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及优质粮油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 1 | 优质粮食工程及优质粮油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包含1部8分钟左右的宣传片;短视频4部,每部影片时长3分钟左右;广告片1部,时长30秒(套剪15秒)(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2)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5)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2023年11月13日18时00分前将本公告附件中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nxhc2099@163.com,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田淑琴 0951-6986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张锴、严文东 0951-5677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电 话: 0951-567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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