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71号)要求,经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及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评选工作专班研究,现对以下通过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决扛稳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政治责任,原粮储备数量居宁夏五市之首,救灾物资储备完成率达190%,在全区率先完成政策粮与贸易粮业务剥离,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数量、财政支持金额全区第一。所属中卫市粮油质量检验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被国家局评为首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连续3年在中卫市效能目标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个人
顾嘉宁,男,汉族,1977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8月在青铜峡市粮食局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间参加郑州粮食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长期从事粮食业务工作,先后任原青铜峡市粮食局业务室主任、监督检查科科长,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室主任、粮食和价格调控室副主任。该同志扎根粮食一线30年,多次被上级部门和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2017年度获得全区百名法治模范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自治区评选工作专班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101号粮食大厦917室,邮编:750002,联系电话:0951—6986861。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评选工作专班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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