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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17:45:18 来源: 法规与规划处 阅读量: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升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在局党组和局务会议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全面落实粮食行业法治建设责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交流研讨,全年共组织学习5次;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进行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第一季度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积极申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单位,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通过自查和检查组现场核查,摸清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充分发挥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积极作用,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1.开展地方粮食法规制修订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办法》被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调研论证项目,我局联合司法厅开展区内、区外调研,向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和司法厅上报调研报告和立法建议报告,向自治区人大提出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建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程序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有效期管理制度。2020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程序,合法性审查率100%,报备率100%。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民法典精神和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等规定,对以我局名义印发的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24件,拟修改3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布。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对由我局起草、以自治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废止3件,继续有效1件,修改1件。

3.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发布《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的公告》,优化准入服务,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期限。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办理进度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规则》,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今年我局共有13人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3.规范规章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4.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相关执法文书在“互联网+监管”和“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公开。印发《关于做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全程记录工作的通知》,为各级粮食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30台。审核备案粮食物资监管职责清单22项。将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纳入全区统一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59次。组织实施“互联网+监管”,录入系统信息10余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秋粮收购和节日市场监管等专项检查,实现智慧监管。做好12325上线运行日常维护,组织执法检查各类企业近千个次,案件办结率100%,全区无重大涉粮案件发生,无需要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5.抓好执法创建。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把关,建议继续保留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并推荐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报全国粮食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2020年共办理政协提案意见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措施》,加强层级监督。

2.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公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权责清单等,深入细致开展政策解读,扎实做好粮食价格、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293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566篇,对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3.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得以实现。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情况。

(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一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全面开展普法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七五”普法”专栏,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关于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多种方式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密码法》出台等契机,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行业深入人心。

2.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以《在新征程上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努力谱写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新篇章》为题做专题辅导,邀请自治区讲师团等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开展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结合《民法典》出台契机,开展“学习《民法典》 弘扬法治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70余人次通过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和观看网络庭审视频等形式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全行业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记录还不完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不完整,没有实现全部立卷归档。三是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形式还较为单一,创新内容不多。四是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创新性和前瞻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用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科学方法论做好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一法两条例”制修订和粮食储备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法规规章。

(三)高标准谋划“八五”普法划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的经验和不足,科学谋划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以高水平、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引领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四)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实施。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六)创新执法监管模式,综合运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运用平台、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12325监管热线平台、宁夏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规范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

(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重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宣传。继续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拓宽干部法律视野,提高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拓展普法途、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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