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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1 14:24:32 来源: 法规与规划处 阅读量:

2021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进全行业法治建设,为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重点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党组成员主动汇报交流了思想认识和学习收获,树牢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遵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区内权威法学专家对全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采取文字、漫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务会议年度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基础。狠抓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将法治建设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定期向社会公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三)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召开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全过程各方面,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7次,带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坚持做到依法办事、依规行事。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确定权责事项33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定期更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期限,公开办理事项,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许可事项均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APP进行办理,实行“不见面、马上办”。同时,按照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迅速落实粮食收购许可改备案制度,自4月15日起,我区新增粮食收购企业无需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原有具备资质的粮食收购企业也无需再进行年检。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有效期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法性。202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对2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布结果,确定继续有效23件,拟修订4件,废止2件。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2次、局务会议8次,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和重要改革任务,上会前全部征求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全部经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部署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不断增强。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制定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确保健全内部决策审核机制,完成3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局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部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34 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各类文件1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0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发挥依法参与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及“包容免罚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已办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处罚合规、卷宗资料齐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举办培训班14次,参加培训人员498人次,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及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开展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分级成立“亮剑”领导机构19个,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23名。截至10月底,全系统开展监督检查399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78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1366家次,办理涉粮案件21起,处罚金额2900元,国家12325热线转办案件8件,印制分发市县及储备企业12325宣传材料1000套,粮食依法监管方面存在的不会执法、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四)加强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矛盾。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综合部门总统筹、业务处室包落实”工作机制,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意见3件,办理结果回复率、满意率达到 100%。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公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并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预决算信息等内容,深入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落实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3件事项全部第一时间回复办理,答复率达100%。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把法治精神贯穿粮食和物资储备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统筹运用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多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得以实现,高质量答复群众来信2件,妥善化解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今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我局为第三人)正在办理中。

(五)法治思维和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完成《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一办法”》,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八五”普法专栏,发布普法信息60余篇,结合“宪法宣传周”“夏秋粮收购”“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全国食品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活动,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系统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法律法规20余部。组织开展宪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共300余人次参加。二是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精心安排部署民法典宣传活动及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邀请区内知名法学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辅导,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及《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宣传海报、横幅等形式,营造学习宣传宪法及《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粮食行业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编印并向全系统分发宣传手册5000册,组织开展全系统《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70余名法制工作骨干参培。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结合“夏粮收购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等,深入粮油加工、储备企业等基层一线,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读本等方式向粮食经营者、售粮群众、社会公众宣传新修订《条例》,专项宣传活动被粮油市场报及宁夏日报客户端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全行业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持续提升。四是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贯彻落实自治区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持续聚焦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个重点领域治理,配合完成基层治理相关任务,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基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法律服务与指导还不够有力;制度规则还不够完善健全;由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能所限,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发生量和任务量较少,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等。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把准问题根源,加强统筹谋划、精准有力施策,重点做好以下6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贯彻落实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做好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考核力度。加大局内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积极落实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的问效、督办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一法两条例”制修订,积极向自治区人大、政府汇报,争取纳入自治区立法计划。

四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确定并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打造规范科学合理行政决策机制。

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规范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维护我区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六是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及培训,拓宽党员干部法律视野,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及法治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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