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进全行业法治建设,为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引领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研讨交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党员干部全面跟进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扎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党校法学教授对全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通过深刻阐述和现场互动,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坚定全系统对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三是丰富形式载体深入宣传。为全局领导干部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共55本,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载体,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采取文字、漫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抓经常、经常抓,常抓常议,分管领导全程抓,抓反复、反复抓,紧抓不放,局党组会议年度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每年第一季度主动定期向社会公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强化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粮储建设工作方案》(宁粮法〔2022〕86号)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宁粮法〔2022〕37号),明确思路,紧盯重点,压实责任。在此基础上,把法治建设纳入我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并提高考核比重,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基础。
二、全力推进立法工作开展,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政策顶层设计
(一)扎实做好立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组织赴银川、石嘴山等五市开展《条例》修订专题调研,多次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积极与自治区人大及自治区司法厅对接沟通,按时报送立项申请,着力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有效期管理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法性。编印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指南》,解决了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不规范、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共编印工作指南500本,实现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全覆盖。202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对3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布结果,确定继续有效25件,拟修改5件。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依据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定期更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依托自治区政府服务平台,我局许可事项均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APP进行办理。同时,按照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各市、县(区)持续落实粮食收购备案制度,截至10月末,全区共备案粮食企业389家。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公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修订完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健全内部决策审核机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局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局重大行政决策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决策部署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不断增强。
(三)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作用。
强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管理,我局现有公职律师3人,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同时聘请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均深度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法治教育培训等事项。2022年度,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39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各类文件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发挥依法参与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印发了《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我区粮食流通执法检查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检查事项、检查工作安排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粮食流通联合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积极与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上报年度计划,完善联合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及“包容免罚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0余名执法骨干参培,强化以案释法,精心挑选2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及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大监督执法监管力度。按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安排,4月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7月、10月分别开展夏、秋粮收购检查。同时,扎实做好涉粮案件查办工作,截至2022年8月底,全区共查处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违法案件7件,处罚金额5.2万元;办理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线索案件7件,办结率100%。
(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全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25次,扎实推动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4次,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清单》,印制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口袋书”并向全系统领导干部分发共200余本,同时开展了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夯实学习成果。
(五)加强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矛盾。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总统筹、业务处室包落实”工作机制,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意见2件,办理结果回复率、满意率达到 100%。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制定并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预决算信息等内容,深入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妥善化解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无一起缠访、闹访、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问题发生,实现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信访工作总体安全稳定。
四、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并坚持落实《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六大主要普法任务,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二)搭建法治宣传专栏。自2021年起,持续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八五”普法专栏,系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整理汇集了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定期发布系统内法治工作动态,共发布各类信息62条。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知识竞答、专题讲座等活动,持续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精心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6期课程,深化对全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党组专题学习和研究党内法规工作7 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百余次,向全局党员、干部发放党规党纪书籍5种上百套,进一步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按照自治区“八五”普法相关要求,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从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方面压实普法责任,各普法责任主体按照清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五、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一)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我局对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党办〔2022〕12号)中整改问题及任务,梳理出涉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共性问题,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4方面进行落实,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八)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及实施情况。我局于2022年3月30日制定并公布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已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了座谈交流、征求意见、专家座谈、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研究等工作,并及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2022年4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16部自治区专项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22〕23号)。
(九)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夯实法治工作责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完成了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南、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管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等工作成果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简报及宁夏法治工作简报予以采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基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法律服务与指导还不够有力;制度规则还不够完善健全;由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能所限,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发生量和任务量较少,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把准问题根源,加强统筹谋划、精准有力施策,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2023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贯彻落实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年度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动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加大局内部法治建设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狠抓“关键少数”,加强对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的问效、督办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体系。按照“1+N”的总体思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进程,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定期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体系,为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五是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局重大行政决策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确定并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打造规范科学合理行政决策机制。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规范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维护我区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七是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及培训,拓宽党员干部法律视野,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及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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