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欢迎您 2020年9月18日 17:57:47 星期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4 11:27:13 来源: 法规与规划处 阅读量:

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进全行业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笃学深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会前学法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学习5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党校法学教授对全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加深理解把握。三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知识测试,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及张贴海报等线下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样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年度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立法等重点工作6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局党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带领全局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常态化纳入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持续提升考核比重,落实法治建设年度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将学法用法进行了报告。

(三)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2023年度学法计划和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点,全年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10次,扎实推动会前学法常态化,年度会前学法8次,开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以考促学提升效果。

二、精准立法,做好法规政策顶层设计

(一)扎实做好立法工作。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积极跟进立法进程,推动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中,组织调研组赴区内外开展立法调研,为出台高质量地方性法规做足准备。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有效期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程序,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根据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对局本级印发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已印发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科学谋划,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据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消“储备粮(原粮)承储资格认定”和“储备粮(成品粮、食用油)承储资格认定”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强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管理,现有公职律师3人,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同时聘请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均深度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法治教育培训等事项。2023年度,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55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律师函6份,参加相关会议10余次,开展法治培训2次,发挥依法参与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制定印发《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工作方案》,统筹全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度全系统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781次,检查企业2257个次,办理粮食流通案件48起。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启动制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本制度及裁量基准,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要求,全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运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平台发起检查和完成检查事项百余次。组织开展两期全系统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骨干220余人次,精心挑选1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局网站公开,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做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共同开展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首次开展交叉检查,共检查粮油企业171家,整改问题142个。

(四)加强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矛盾。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意见1件,办理结果回复率、满意率达到 100%。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制定并公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2023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办结。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1+37+8”系列文件要求,梳理形成了配套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台账,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修订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粮食、物资、安全生产等应急演练3次,每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培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断增强。

四、多措并举,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一)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并持续落实《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二)搭建法治宣传专栏。在局网站开辟“八五”普法专栏,系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整理汇集了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定期发布系统内法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80余条。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每年通过组织知识竞答、专题讲座等活动,持续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组织新调整任职的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4期500余人次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及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营造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条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7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80余次,邀请党校老师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开展专题解读辅导,向全局党员、干部发放党章党规党纪相关书籍百余套,进一步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从内容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方面压实普法责任,各普法责任主体按照清单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五、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修订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被自治区有关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基层部门的指导还不够有力;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将把准问题根源,加强统筹谋划、精准有力施策,在2024年工作中抓好改进提升。

(一)着力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力度。

(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持续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治改革,按照“1+N”的总体思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进程,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制修订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高法制审核水平,确保审核合法、公平、客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好行政争议化解关,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范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开展针对我区地方储备粮的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维护我区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五)着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粮食安全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拓宽党员干部法律视野,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20     宁ICP备19000453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