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做好地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定并落实2025年度学法计划。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相关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9次,会前学法5次,开展了1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二是带动干部全面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法治大讲堂、行政执法培训及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推动基层广泛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列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执法检查、党建互联、基层调研等工作,积极向基层、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二)聚焦法治粮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顶层设计。一是高质量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2025年11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成为目前全国粮食行业唯一出台双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2023年已出台),构建起更为完备的地方粮食安全保障法规体系。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事项1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评估已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有效期管理制度,制定过程中履行公众参与、集体审议决定、合法性审核、备案等程序,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达100%,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按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依据上位法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持续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开;严格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均纳入清单范围。二是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作用。3名公职律师及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法治宣传教育等,实行法律顾问现场办公,实地解决各类法律问题。2025年,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85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件,开展法治培训1次。三是加强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矛盾。2025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意见7 件,办理结果回复率、满意率达到 100%;主动公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图文政策解读4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我局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四)健全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并落实自治区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及裁量基准,按时组织开展自查评估。二是推行“亮码入企”提升执法透明度。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行“亮码入企”检查,形成“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模式,全年扫码入企检查98次,执法检查工作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三是持续强化协同监管。优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厅联合印发《自治区粮食市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细则》,创新建立“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业一单”检查清单和“一业一查”监管手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提升粮食市场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系统粮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对2024年度共29个行政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做好“八五”普法总结评估工作。对照《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总结,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收尾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专题宣贯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两次专题讲法,通过宁夏日报等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平台累计发布《条例》宣传、解读文章、图解20余篇,发放宣传读本2000份。三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修订《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4期,全系统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参加;组织赴兴庆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营造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年度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为全系统专题讲授法治课1次,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将法治建设常态化纳入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分值权重为5%,全局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提交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并依托年终述职大会开展会议述法。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6年工作思路
一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强化,一些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偏弱,还没有完全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对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二是法治宣传载体、形式有待丰富拓展,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创新性仍需加强。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有待提升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把准问题根源,加强统筹谋划、精准有力施策,202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使全体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二)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率和备案率达100%,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按时办理建议提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效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优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制度,确保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管链条,维护我区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四)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九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专题宣贯,做好配套制度制修订,开展法治大讲堂系列活动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探索“多元、多层、多类”普法模式,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普法影响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20 宁ICP备19000453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