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人:唐亚男 联系电话:0951-6986890
(二)粮食储备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市县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兴磊 联系电话:0951-6986868
(三)物资储备处
拟订自治区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相关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物资市场监测预警、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人:张保岐 联系电话:0951-6986883
(四)法规与规划处
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自治区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杨桂琴 联系电话:0951-6986897
(五)财务审计处
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负责人:曹勇 联系电话:0951-6986880
(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重要物资、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负责人:高树龙 联系电话:0951-6986877
(七)执法督查处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自治区事权粮食物资政策执行和自治区储备粮食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张玉涛 联系电话:0951-6986878
(八)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何维娜 联系电话:0951-6986895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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