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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有关情况通报
索引号 640000053/2024-00072 文号
责任部门 所属机构 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02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4〕59号)要求,我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已完成检查抽查等阶段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纳入全区2024年粮油库存检查范围的粮油企业169家,其中粮食企业133家、食用油企业36家。

(一)储存数量。截至检查时点(2024年3月31日),全区共检查各类粮食86.38万吨,食用植物油2.92万吨。组织市级交叉检查28家企业,自治区抽查5家企业,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检查抽查覆盖率。实物检查数量与登统数据相符,检查差率在库存检查规定范围。

(二)库存粮油质量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所有储存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现存政策性粮油质量符合储备粮标准。执行粮油出入库及定期质量检验、质量档案、质检人员和检化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严格。现场检查未发现严重虫粮、不宜存粮油、霉烂变质等现象。

按规定对检查企业进行现场扦样47个,其中粮食类样品33个,食用油样品14个,经宁夏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小麦、稻谷、玉米质量指标均符合质量标准,食用油、面粉各项化验指标合格,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均为宜存。检测食品安全样品4个,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等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三)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显示,我区政策性粮油库存粮油数量真实,各类粮油库存数量经实测计算和点包查验,均在规定误差范围。被查企业能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按规定向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承储企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政策性粮食贷款资金使用规范,经营性粮油和政策性粮油分仓储存,未发现擅自动用、倒卖、虚报损耗等现象。2023及2024年度各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规范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未发现以陈顶新、转圈轮换、擅自超架空期、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中,各单位能严格执行粮油收购、销售政策,未发现多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不按规定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验收和实际等级不符、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虚构交易、未及时支付售粮款、入库凭证造假或信息不全、检斤设备不准确、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检斤凭证造假、违规违法处置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食、违规处置定向销售政策性粮食等问题。

(四)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被查企业按要求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按规定逐级向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与实物保管账、会计账一致。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一致。

(五)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中共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47条,我区采取逐级建立问题台账,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督办等方式,于2023年内全部整改完毕。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以下方面还存在问题:安全储粮方面存在安全标识缺失或不全及仓房破损等情况;储备粮基础管理方面存在日常管理不规范、三账及货位卡缺失或涂改、药剂管理不规范、粮情记录不全等情况;财务方面存在轮出的陈粮未计入企业商品粮账目轮出的情况;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检验报告有涂改、检验程序不规范、检验员签字不全等情况;信息化监管方面存在基础信息不准确、出入库图片记录不全、粮情监测数据不全等情况;其他方面还存在仓房编号不清晰、办公楼内无应急照明灯、熏蒸记录时间错误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点事项抓督查。深入开展粮食购销监管“铁拳行动”,结合粮食收购等时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种粮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大对粮食购销活动运输环节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完善联合监督检查以及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工作机制。

(二)紧盯重点问题抓整改。持续压紧压实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监管责任和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定期督导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工作组反馈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梳理汇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时整改销号。

(三)紧盯重要线索抓执法。持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对已立案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取证,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尚未立案的,按程序抓紧启动立案,坚决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紧盯12325热线以及各类举报线索严格行政执法,对违反《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坚决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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