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欢迎您 2020年9月18日 17:57:47 星期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决算信息>部门预算>2017年及以前年度 >所属单位预算
宁夏军粮供应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来源: 信息中心 阅读量:

    宁夏军粮供应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15〕5号),现将你单位2015年预算指标予以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指标情况

    (一)你单位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指标16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指标76.9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9万元,基本公用支出9.16万元,特殊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指标9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指标0万元,中央资金0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计划为0万元,相应的支出预算指标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0万元,支出指标0万元。

全部预算收支项目内容及具体数据详见预算批复表格,请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改变。

    二、预算批复内容

    预算批复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批复表格包括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经费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基本情况表、“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其他

    (一)强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将加大对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对确认为结余资金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结余资金不再结转使用,一律清算收回。

    (二)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算信息公开。各单位本级部门预算信息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预〉发〔2014〕560号)中有关内容和格式要求,接到批复后20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公示栏公开部门预算,并将公示内容报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备案。同时,要加强对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管理,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制定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费用等具体措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增长幅度。


    附件:军粮中心2015年预算批复.rar201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3月9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20     宁ICP备19000453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