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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抓好” 不断强化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8-01 10:55:00 来源: 物资储备处 阅读量: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物资储备重大责任,在巩固夯实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基础上,不断强化应急救灾商品储备。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出发,采用政府委托企业代储、常年保持规模的方式,建立起了包括方便食品、饮用水、食糖等9个品种441万件的自治区级应急救灾商品,能够保障全区13万人5-6天食用生活需求。

抓好顶层设计,做到物资保障制度化。按照保证重点中心城市、兼顾全局、合理布点的要求,推动储备落实落地,鼓励市县增加自有储备,科学调整商品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和布局,逐步解决了“谁来储”“储什么”“怎么储”的问题。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代储商品)保障预案》,从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监督检查、代储企业转换主体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功能定位,为企业储备管理提供了参考和遵循。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不断优化储备品种,通过适当调剂品种、规模,有效减轻企业压力,提高企业承储积极性,做到企业经济效益与储备效能的最大化,力促生产经营和政府储备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商品储备“足”。

抓好质量管理,做到源头管控科学化。代储企业从源头上和采购上把控,应急救灾商品入库时严格按照进货标准对商品的外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QS认证标志、质量检测报告等进行认定。市场监管部门也定期对代储企业开展质量抽查、品质测报和安全监测,强化“放心商品”检查,代储商品质量明显提升,确保了受灾群众食用安全。代储企业按照常储常新的要求,严控储备商品保质期的要求,掌握好购进和销售时机,实行动态轮换,加快轮换进度,确保了商品储备“优”。

抓好安全检查,做到日常管理规范化。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凭证、出入库单据、进货合同等,重点查验储备商品入储、更新轮换、应急投放等代储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查、看、促”等措施,严查代储商品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确保了企业代储的商品底数清,账目明,数量实,质量好。代储企业也严格按库存管理的要求,规范建立代储商品台账,实行储备商品与企业自营周转库存分离,专垛储存摆放、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进一步规范了日常管理行为,聘请第三方开展代储商品年度绩效评价。根据储存情况据实拨付费用,确保了商品储备“实”。

抓好库存管理,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要求代储企业每季度向粮食和物资管理部门上报储备商品的数量、轮换周转等情况,切实做到了数据报送实时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部门也据时掌握数据情况,做到动态管理常态化、应急预警经常化,为应急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代储企业也加强应急调运准备工作,通过强化练兵、与物流企业签订运输协议等,适时开展应急运输演练、桌面推演,实现快速、安全、高效投放,做到了急时应急用、用时保供,确保了商品储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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