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粮食和储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近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全区粮食和储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以四大核心亮点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是明确监管边界,精准界定适用范围。《实施细则》清晰界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适用场景,涵盖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同时明确六种不适用随机抽查的情形,确保监管既有“随机”的公平性,又有“定向”的针对性,避免监管真空或重复检查。二是夯实基础保障,健全“一单两库”机制。《实施细则》强化监管基础建设,要求统一使用粮食行业“双随机” 抽查应用系统平台或自治区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工作。明确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体,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覆盖全区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步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与人力支撑。三是规范执法流程,确保监管公正透明。《实施细则》对监管全流程作出标准化规范。检查实施中严格落实“亮码”入企制度,检查过程全程记录,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可追溯。四是强化协同衔接,衔接信用分级监管。《实施细则》突出差异化监管导向,明确将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等级作为抽查比例和频次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抽查结果在任务完成后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守信者少扰、失信者严管”的监管格局。
下一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指导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提升执法质效,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保障全区粮食和储备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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