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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联合开展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检查督导
发布时间:  2022-08-19 08:50:32 来源: 物资储备处 阅读量:

2022年自治区新一轮应急救灾代储商品承储合同签订后,为准确了解、掌握企业应急救灾代储商品储备情况,8月16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进行检查督导。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永灵参加。

检查组先后深入新华百货、吴忠老百货大楼、宁夏天海食品有限公司、银川伊光食品厂4家代储企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观看视频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新一轮区级应急救灾食品、白布、食糖储备情况。检查督导组认为,新一轮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承储合同签订后,承储企业能够认真履行储备责任,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代储的商品品种、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储备设施、日常管理较为规范。但个别企业也存在储存分散、排水不畅、卫生环境有待改观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组当即要求整改。

金永灵强调,应急救灾代储商品储备事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事关政府形象,代储企业要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代储商品储备工作,做到储备商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储存安全。他要求对各类商品分仓储存、分垛码放、分类管理,做到制度规范、标识清楚,确保代储商品储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储备处、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相关同志参加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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