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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6-03-26 11:07:34 来源: 法规与规划处 阅读量: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法治引领,将国家法律规范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制度成果,不断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做好顶层设计。《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公布施行,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共同构成我区粮食安全保障法规体系,宁夏成为目前全国粮食领域唯一一个出台“双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同时在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粮食安全保障法新要求、新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立改废”清单,做好配套制度文件制修订工作,全面清理并制修订配套政策文件40余件,确保法律制度衔接顺畅、执行有力。

二是优化储备体系,夯实保供基础。建立了区、市、县三级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储备增储任务,储备规模到位率100%;探索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引导38家龙头企业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2万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粮食储备新机制,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三是强化市场调控,畅通购销渠道。加强粮食收购管理,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备案制,全区备案企业达530家,形成了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多元化粮食收购格局。深化跨区域产销协作,推动西北五省区粮食安全保障互联互保机制的建立及落实,积极组织参加产销洽谈活动,签订亚麻籽油、大米合作订单500余吨,线上交易粮食76场,成交量13.14万吨,成交额超3.23亿元。

四是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处置能力。开展宁夏(吴忠)III级粮食应急演练,实现了区、市、县三级粮食应急演练全覆盖;积极构建西北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组建自治区级应急保障中心,布局市、县应急保障中心41个,提升跨区域粮食供应协同保障能力;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吴忠、固原与周边省份建立跨区域应急协作机制,紧盯粮食应急加工薄弱县,多点布局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8个,增强紧急情况下粮油产业链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

五是聚焦节粮减损,科技赋能增效。开展粮食产后节约减损行动和粮食储存、加工环节损失统计调查,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五代”服务,有效降低粮食产后损失;开展科学储粮节粮技术研究,实施粮油科技项目33个,投入资金4760万元,获科研成果113项;大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主题宣传品3万余个,解答市民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节粮减损知识。

六是深化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将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解读,发放宣传读本,举办法学知识竞赛以赛促学,结合夏秋收购等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延伸普法宣传触角,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

七是严格执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查办涉粮案件,2024年6月以来全区粮食和储备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0起,处罚30起,罚款7.2万元,有效发挥震慑作用;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编印《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为规范执法提供明确指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程序,全区首个推行“亮码入企”,形成“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闭环管理,以阳光高效执法有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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