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87号)安排,现就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抽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抽查方式
自治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抽查组赴有关市、县(区)进行实地检查。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抽查市、县(区)政府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简要汇报。
(二)查阅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
(三)现场查看。重点检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抽查单位及内容
(一)抽查单位。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贺兰县、平罗县、 隆德县、青铜峡市。
(二)现场抽查内容。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抽查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模、资金投入、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工程质量、工程管护等。
2.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抽查粮食仓储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具体情况;“优质粮食工程”进展情况。
3.粮食补贴和风险基金。抽查市县粮食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粮食流通财政支出情况。
4.地方储备粮管理。抽查应急成品粮储备落实情况。
5. 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及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建立情况;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力量、监管费用落实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请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现场抽查项目并通知本辖区被抽查县(区)人民政府,将两级汇报安排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抽查组听取市、县(区)汇报后,前往具体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二)市、县(区)政府重点汇报本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落实中的亮点、具体做法、抽查项目简介、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请各市、县(区)粮考办于考核本市两天前将现场抽查项目反馈表(见附件2)报自治区粮考办。
联系人:邱艳
联系电话:0951—6986867 手机:18209585090
电子邮箱:nxlakhb@163.com
附件:1.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抽查安排表
2.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抽查反馈意见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抽查安排表
附件1
抽查时间 | 抽查对象 | 备 注 |
3月5日 | 固原市 | |
3月6日 | 隆德县 | |
3月7日 | 中卫市 | |
3月8日 | 吴忠市、青铜峡市 | |
3月9日 | 银川市、贺兰县 | |
3月10日 | 石嘴山市、平罗县 |
附件2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现场抽查项目反馈表
填表单位:
抽查地点 | 抽查项目 | 现场抽查时间及路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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