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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3 17:33:42 来源: 粮食储备处 阅读量:


宁粮粮〔2021〕89号

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和九部委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粮食购销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现就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

秋粮收购是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主要工作和中心战场,做好秋粮收购,对实现全年保供稳市,并为下一年度开辟新局面奠定物质基础,提供坚强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粮食市场错综复杂,国际粮价持续增高,贸易壁垒死灰复燃,新冠肺炎疫情多源多点复发,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不确定因素增多。立足谷物基本自给,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历史担当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也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政治要求。各地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立足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预警监测、收储调控、引导市场预期、维护安全稳定四种能力,抓紧抓好抓实秋粮收购工作,防范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卖粮难”。

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使命担当

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基本要求,树立市场化理念,发挥多元化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信息化服务,组织好市场化收购。

(一)准确分析研判,把握收购形势。今年全国秋粮生产总体形势向好,有望再获丰收,水稻延续产需有余格局,玉米增产较多缺口缩小,预计全国秋粮产量较上年增加200多亿斤,但品种之间差异较大。预计稻谷保持供过于求格局,购销市场运行较为平稳。同时,优质品种比例提升,预计在60%以上,且与普通稻谷价差缩小。玉米供应总体形势好转,种植面积持续扩大,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缺口缩小,但复杂的市场形势导致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区青储收益提高,占比可达一半左右,“人畜争粮”突显,籽粒玉米产量打折,预计价格还将保持高位震荡,但像今年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现象应该不会出现,逐步回归理性。

(二)精准施策,做好收购准备工作。要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和规范收购企业备案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秋粮收购。要深入推进、持续巩固优质粮食工程,充分发挥全区30家示范企业和60余家产后服务中心的引领作用,开展“五优联动和五代”业务,促进基地建设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协作,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统筹解决仓容不足的收储矛盾,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党史教育实践,出实招、真作为,用秋粮收购检阅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三、发挥主体功能,增强责任担当

政府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和“第一道防线”。保障储备粮轮换收购,保质保量完成增储调优和临时储备收购,是粮食储备企业的首要任务。辖区粮食储备企业要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与中央储备粮协同运作机制》,统筹协调轮换购销区域,在收购时间、节奏、价格和信息通报等方面做好沟通衔接,避免恶意竞争,共同维护市场平稳。

(一)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各市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统筹储备粮轮换收购、稻谷调增计划、临时储备收购,依据市场行情,拟定指导意见,实行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粮源调度的“三统一”政策,避免价格大起大落,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

1.保质保量完成轮换收购。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以普稻和二等以上玉米为主,各承储库要按照轮换计划,提早做好各项收储准备,发挥现有的烘干、就仓干燥和清理设施功能,采取直接收购方式,抢抓一手粮源,减低轮换收储成本,提高轮换收益。

2.严格落实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订单收购。储备粮源基地订单收购粮食既是轮换粮源的保证,也是完成储备粮调增、临时储备计划的基础。要汲取夏粮订单收购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改善订单模式,强化服务要素,完善收储环节,确保种植面积建档核定、订单工作及时跟进、收购网点随粮推进、收储方式因户改进。确保原粮储备基地建设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落实优粮优储,促进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推动仓储技术创新升级。

3.挂牌收购政策性储备粮。按照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宁夏分行下达的调增计划和临时储备收购计划,采取“三统一”收购政策,力争完成收储计划。各市县临时储备收购工作要因地制宜,强化指导。

4.积极稳妥开展市场调控粮源收购。要总结完善调控粮源收储政策,本质“耕者有效益、食者有安全、业者有发展”原则,持续探索保供稳市调控粮源收购和销售机制,在核定规模下开展订单收购和定向销售的“双定”模式,随行就市收储市场调控粮源,为保供稳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稳妥开展市场化收购。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多元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收购。

1.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要加强基地建设和订单收购工作,在确保基地种植的基础上,履行订单收购义务,兑现订单承诺,严格用好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优粮优价、优粮优储”,推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提高产品附加值。

2.各龙头加工企业、流通公司要随行就市,积极开展产销合作,用足用好粮食交易大会搭建的合作平台,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以购促销原则,边收边产、边产边销,以收购促进流通,以流通促进收购。

3.各龙头养殖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后期市场粮源和价格变化趋势,发挥自身产能和收储优势,积极扩大自购比例,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及早锁定粮源,确保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四、践行初心使命,提升服务能力

秋粮收购事关全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贴售粮农民需要,强化举措、优化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一)强化预警监测,做好宣传引导。当前粮食市场面临不确定因素多,形势变化块。要密切跟踪市场动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适时调度掌握购销情况,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加大监测频次,拓展监测范围,及时公布秋粮生产、质量和价格走势,发布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强化分析研判,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促进农民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

(二)深化服务,促进“三农”发展。在保持已有的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前提下,根据集中种植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形势,要与时俱进,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和快速检测设备,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五代”服务,推广新型装具,指导种粮大户开展庭院储粮,减少“地趴粮”和日光暴晒,促进节粮减损。

(三)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要不折不扣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备案制度,真正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力度,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严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拖欠粮款和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完善收储机制,联动效应。一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类收购主体依法依规收购,坚决打击相互抬级压价、无视重粮农民利益的胡乱承诺、欺行霸市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粮源调度机制。要统筹政策性粮食收储,合理布局收购网点,对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可以划定片区开展订单收购,合理调配不同性质的粮食收购。三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中央、地方粮食储备企业、各粮食专业联盟(分会)应定期通报收购质量和价格,做好衔接工作。各地市粮食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网站公布收购网点信息,便于群众就近售粮。四是启动秋粮收购周报制度。自2021年10月1日至12月底,按照属地原则(含中央储备企业),各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每周一统计辖区收储企业入库数量、收购价格以及外购外采情况,上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单独上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秋粮收购进度,指导各地收购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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