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宁夏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的分阶梯粮食储备新机制,印发了《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指出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的原则,督促指导辖区加工企业建立不低于5天的原粮加工量的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应急成品粮承储、加工企业优先确定为社会责任储备企业,同时明确了社会责任储备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结合我市粮食产销情况及辖区粮食企业经营量最终确定9家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
近日我局与这9家粮食经营企业签订6000吨粮食社会责任储备协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市粮食储备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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