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粮检函〔2017〕103号
各相关单位:
2017年起,国家粮食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和发布工作,评选为“中国好粮油”的产品将在“中国好粮油网”进行展示并开展线上交易。为做好我区“中国好粮油”遴选审核工作,我局决定建立宁夏“中国好粮油”遴选审核专家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了解粮食产业发展现状和预期前景。
(二)具有丰富的粮食产地环境、粮食育种、粮食干燥储藏、粮油加工、粮油食品加工、食品安全、品质营养、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达不到上述职称或从业经验要求,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享有一定声誉的,也可进行申请。
二、专家职责
遴选评审专家组,根据“中国好粮油”标准要求,对企业提交的遴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考察,提出是否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结论。
三、推荐方法及名额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或原单位自我推荐,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统一向我局推荐。各市粮食局负责汇总推荐辖区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专家。
各单位推荐专家人数原则上每个领域不超过5人,请被推荐专家填写《宁夏“中国好粮油”遴选评审专家资格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纸制版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于2017年11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粮食局,同时请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等资料。我局将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进入专家组。
联系人:郭慧 联系电话:0951-6986873(传真)
电子邮箱:nxlsjjdjc@126.com
附件:宁夏“中国好粮油”遴选评审专家资格推荐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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