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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公示
索引号 640000053/2020-00356 文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粮食局 所属机构 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28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自治区政府预算草案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宁财(建)发﹝2020﹞76号)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批复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要求,参照《预算法》预算批复和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实验室用房租赁费

主管部门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单位

宁夏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属性

新增延续性项目

项目期

2020年-2022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56

其中:财政拨款

30.56

其他资金

0

绩效

目标

实验室用房租赁费:每平米/每月40元,636.76平米,共30.56万元。租用房能够满足实验室检测环境要求。
1、保证现有设备有地方放置,能够有效正常的运行;
2、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率,有效的保证粮食的质量安全。

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验室实际测量计算房屋面积和改造面积

636.76平米

质量指标

按照实验室环境要求改造

符合实验室检验检测环境要求

时效指标

工程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实验室实际测量计算的租赁费、物业费和改造费

30.5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体系建设和检测能力的提升,保证了粮食质量的安全。

长期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符合《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十二五”建设规划》 要求,国家省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房屋面积应不低于 3000 m2 , 实验室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符合实验室检验检测的环境要求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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